根據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渤中13-1油田調整井及渤中26-2油田配套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5個工作日)。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聯系電話 |
1 |
渤中13-1油田調整井及渤中26-2油田配套改造項目 |
渤海 |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
海油環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項目擬在BZ13-1WHPB平臺實施2口調整井,均為老井側鉆生產井。同時,擬延續BZ26-3WHPA平臺至BZ26-2WHPA平臺輸氣海管反向混輸至2030年12月31日。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海水水質:影響主要來自施工期鉆井液、鉆屑排放產生的懸浮物,生活污水排放等。擬采取的環保措施:水基鉆井液循環使用。非油層段鉆井液及鉆屑滿足《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級》(GB18420.1-2009)和《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GB4914-2008)一級標準后排海;油層段鉆井液和鉆屑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生產水處理達標后回注地層;管道清洗廢水進入生產系統處理,不排海;平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到《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GB4914-2008)一級標準后排海。生產垃圾和生活垃圾運回陸地處理。船舶含油污水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設備鉛封管理規定》(交海發〔2007〕165號)鉛封后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產生的各類垃圾、生活污水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處理處置。(2)海洋生態:項目位于藍點馬鮫、中國對蝦、中國毛蝦等產卵場及鳀索餌場內。施工期鉆屑、鉆井液排放產生的懸浮泥沙會對海洋生物產生一定的影響。擬采取的環保措施:嚴格控制鉆井液和鉆屑的排放速率,減少懸浮物擴散的面積;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進行生態修復,最大限度減輕項目建設對海洋生物的損害。(3)環境風險:主要為井涌/井噴、平臺火災/爆炸、船舶碰撞泄漏、工藝管線泄漏、海底管道泄漏、地質性溢油等。擬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嚴格實施鉆井作業規程;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加強鉆時觀測,及時組織壓井作業。生產工藝區裝備火焰和氣體探測器,設置消防噴淋系統。在平臺上設置助航標識燈、障礙燈、霧笛、平臺標志牌等。嚴格落實反輸海管的內外檢測措施和頻次要求,必要時加密檢測;加強對反輸海管的運行維護和監控,確保其運行安全可控。優化鉆井軌跡設計,防范地質性溢油事故發生。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及時進行處置并報告相關政府部門。 |
010-65645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