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檢查維護、運行質量控制、異常情況處置和運行記錄等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D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部分內容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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