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站房與采水單元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驗收工 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站房與采水單元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驗收等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 和附錄B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中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址選擇、站房建設與采水單元建設部分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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