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快構建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建議”,由我部會同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一、現有工作基礎及成效
?。ㄒ唬┖Q笊鷳B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設。2014年,原國家海洋局印發《海洋生態損害國家損失索賠辦法》,明確海洋生態損害國家索賠的適用范圍、索賠內容、啟動標準、索賠途徑等。2023年,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完成,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一是堅持陸海統籌,在遵循現行海洋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充分吸納陸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經驗,兼顧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實際,盡可能將工作程序等內容和陸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銜接一致;二是堅持央地聯動,依據“誰受損,誰索賠”的原則,分別明確國家管轄海域及地方管理海域的索賠部門,并規定其職責。目前,《辦法》已進入公開征求意見階段。
?。ǘ┖Q笊鷳B環境損害賠償標準建設。2017年,國家標準《海洋生態損害評估技術導則 第1部分:總則》(GB/T 34546.1-2017)和《海洋生態損害評估技術導則 第2部分:海洋溢油》(GB/T 34546.2-2017)印發。2020年,國家標準《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總綱和關鍵環節 第1部分:總綱》(GB/T 39791.1-2020)和《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總綱和關鍵環節 第2部分:損害調查》(GB/T 39791.2-2020)印發。2023年,為更好配套《辦法》實施,健全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標準體系,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環境要素 第3部分:海洋》(以下簡稱《標準》)。目前,《標準》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二、下一步工作考慮
我們將加快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設。一是配合做好生態環境法典編纂過程中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條款的制定,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陸海統籌。二是指導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有序開展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出臺《辦法》和《標準》,統一工作程序,細化工作內容,規范海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三是通過新聞通稿、專題培訓等多種方式做好政策解讀和宣貫,推動《辦法》和《標準》落地見效。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5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7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