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沿海農業發展促進海洋生態環境改善的提案”,由我部會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優化沿海農業發展、促進海洋生態環境改善,對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您提出的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強化養殖尾水、農田退水治理,強化政策資金資源統籌協同等工作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吸納,進一步強化沿海農業源污染綜合治理,推動農業綠色發展。
一、相關工作進展
一是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農村部持續實施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水產養殖用獸藥、水產養殖用飼料和非規范藥品等開展禁限用藥物風險排查。試行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將依法批準使用的水產養殖用獸藥、依法取得生產許可的企業所生產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等納入白名單,實施動態管理。持續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夯實測土配方施肥基礎,探索推行施肥新技術、新產品、新機具,提高化肥農藥利用率。
二是強化養殖尾水治理。大力推廣水產綠色養殖技術。農業農村部聯合有關部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大力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截至2024年底,共培育“五大行動”骨干場戶1614個,示范養殖面積960萬畝,骨干場戶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實現全覆蓋,養殖尾水實現循環綜合利用或達標排放。推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農業農村部組織實施漁業綠色循環發展項目,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支持27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124萬畝池塘開展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任務。2024年,進一步優化項目實施內容,重點聚焦提升養殖基礎設施、加大優質苗種供給、保障生物安全和質量安全水平、完善產業鏈配套等關鍵領域。
三是探索推動農田退水治理。2021年以來,我部聯合農業農村部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如山東省魚臺縣構建稻田退水“外封閉、內循環”體系,覆蓋農田17.6萬畝,既充分利用養分,又避免了稻田退水直排河湖,有效促進流域水質改善。
四是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2022年,我部與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的意見》,針對海水養殖底數不清,尾水排放標準缺失,監測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從嚴格環評管理和布局優化、實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強化監測監管和執法檢查、加強政策支持與組織實施等四個方面,明確相關舉措;與農業農村部成立聯合專家組,開展聯合調研和調度,指導督促沿海各地落實各項任務。2023年3月我部出臺《地方水產養殖業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制定技術導則》,指導沿海省份因地制宜制定尾水排放標準。目前,11個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出臺海水養殖尾水排放地方強制性標準,為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奠定基礎。自然資源部會同國家林草局指導沿海相關省份落實《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2020—2025年)》,在自然保護地內養殖塘清退的基礎上,優先實施紅樹林生態修復,鼓勵和推廣“紅樹林營造+生態養殖”耦合模式,有效改善修復區域生態環境。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部將聯合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的“聚焦農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強化系統治理”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協同發力,持續推進沿海地區農業綠色發展和海洋生態環境改善。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