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家世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探索開展面向東盟的碳排放權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一、關于與東盟國家碳市場互聯互通
《巴黎協定》專門設立第六條碳市場機制(以下簡稱第六條機制),為各國探索減排路徑、實現低成本履約提供了重要途徑。經過多年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9次締約方會議(COP29)通過第六條機制運行細則,為跨境碳交易活動提供了制度框架和技術規范,也為形成聯合國層面認可的碳信用指標奠定基礎,這標志著第六條機制進入實施階段,各國可基于自愿原則參與第六條機制下的跨境碳交易,對促進各國利用市場機制履行國際減排義務具有重要意義。
碳市場是我國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和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制度創新,有利于推動全社會低成本實現溫室氣體減排。我國分別于2021年7月和2024年1月啟動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即強制碳市場)和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即自愿碳市場),共同構成中國完整的碳市場體系,形成了雙輪驅動的格局。強制碳市場方面,我國頒布實施《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被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全國6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有效管控。截至2025年6月底,配額累計成交量6.69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459.29億元,價格“指揮棒”作用逐步顯現。自愿碳市場方面,出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發布6項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支持可再生能源、生態系統碳匯、甲烷利用、節能增效等領域項目發展。截至6月30日,核證自愿減排量累計成交量為219萬噸,成交額為1.85億元,切實鼓勵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發展。在國內碳市場建設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我國正在研究推進跨境碳交易相關工作。結合第六條機制國際規則,綜合考慮我國國情實際,研究制定我國跨境碳交易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支撐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穩步落實。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就國內實施第六條機制下跨境碳交易制度開展深入研究,統籌部署開展我國參與跨境碳交易工作,加強跨境碳交易能力建設,并與東盟等有關國家加強碳市場相關交流對話,互學互鑒,共同推動氣候變化全球治理進程。
二、關于加強中國與東盟國家綠色低碳經濟產業協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東盟有關國家簽署諒解備忘錄,圍繞綠色低碳、循環經濟、氣候變化等開展溝通交流,推動相關合作。會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辦“中國—東盟產能與投資合作論壇”,共同挖掘相關領域合作潛力,推動項目落地,培育區域發展綠色新動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推動與東盟有關國家簽署諒解備忘錄,推動相關合作落實落地,持續加強雙多邊綠色低碳經濟產業協作。
三、關于面向東盟的藍碳國際合作
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海洋碳匯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雙碳”目標中的重要積極作用。近年來,生態環境部先后編制出臺《“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美麗海灣建設提升行動方案》,組織廣西等省區推動紅樹林、海草床等藍碳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與監測監管。同時,按照《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方案》《深化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方案》,在盤錦、南通、東營、青島等9個沿海城市試點開展紅樹林、海草床、濱海鹽沼等碳儲量碳通量試點監測評估,為海洋碳匯領域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研究提供重要的基礎數據支撐。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做好面向東盟的海洋碳匯有關工作,并繼續加強藍碳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與監測監管,為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雙碳”目標做出海洋領域的積極貢獻。
四、關于加強標準計量體系建設
2024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年)》,明確持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計量、標準領域國際合作,充分發揮我國專家在國際計量和標準化組織中關鍵作用,不斷提升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中的參與度和貢獻度。2025年5月,生態環境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標準體系建設方案》,加快構建科學實用、系統規范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標準體系,鼓勵各級各類標準協調銜接,形成標準合力。在積極推進我國各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項目減排量核算標準制修訂的同時,在電動汽車、新型電力系統、生態碳匯等領域提出一批國際標準提案,加強新領域新技術國際合作。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設完善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推動標準計量國際交流與合作,提高“雙碳”標準計量國際化水平。
五、關于開展綠色金融相關合作
生態環境部配合人民銀行等積極推進綠色金融及相關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一是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標準。聯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印發《關于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二是積極推動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印發實施《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指導各地建立統一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個披露周期8萬余家企事業單位依法披露環境信息,供金融機構參考使用。三是建立金融服務美麗中國建設項目聯合推介機制。2025年1月,生態環境部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召開綠色金融服務美麗中國建設工作推進會,推動首批6家企業與6家銀行現場簽約。
同時,生態環境部積極推進與東盟在氣候投融資領域的交流合作。舉辦“中國—東盟氣候投融資對話:綠色低碳發展路徑”“氣候適應社區知識網絡:氣候適應投融資助力區域綠色發展研討會”等系列對話活動,發布“中國—東盟氣候適應社區知識網絡”和“中國—東盟綠色價值鏈伙伴關系”等合作成果,形成《東盟—中日韓區域低碳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案例集》等報告。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持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高質量發展,繼續通過中國—東盟環境合作論壇、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對話等平臺,與東盟國家交流氣候投融資、碳市場相關經驗做法,推動開展區域綠色金融相關聯合研究,加強面向東盟的氣候合作,為中國—東盟氣候變化合作做出積極貢獻。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