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衛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健全鄉鎮(街道)環境監管體系的提案”由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近年來,各地扎實推進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經過多年不懈努力,基層生態環境機構與執法隊伍有所加強。但誠如您所言,隨著城市環境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鄉鎮(街道)環境污染防治也應提升重視程度,感謝您提出關于健全鄉鎮(街道)環境監管體系的建議。
一、關于壓緊壓實基層生態環境監管主體責任
黨中央高度重視建立健全鄉鎮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在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明確要求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鄉鎮(街道)要落實環境保護責任,確保責有人負、事有人干。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賦予了鄉鎮街道部分行政處罰權,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并定期組織評估。同時,明確承接行政處罰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按照規定范圍、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的修訂,進一步推動了環境監管“最后一公里”的落實落地。近年來,我部指導各地建立健全鄉鎮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推動生態環境監管主體責任落實取得積極成效。如,河北省印發《關于加強全省鄉鎮(街道)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的通知》,要求所有鄉鎮(街道)成立環保所,并做到人員到位、保障車輛到位、辦公用房到位、辦公設施和基本裝備到位。安徽省建立鄉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通過多種形式明確鄉鎮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機構和人員。
二、關于建立健全基層綜合行政執法聯動機制
鄉鎮(街道)工作綜合性強,做好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更加注重整合各方面資源力量。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原則,將點多面廣、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審批服務執法等權限賦予鄉鎮和街道,由省級政府統一制定賦權清單,依法明確鄉鎮和街道執法主體地位”。按照統一部署,各地不斷完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如,浙江省以解決京杭大運河保護問題為契機,在湖州市大力實施生態聯勤警務改革,建立涉水、涉林等不同主題的生態警務聯勤共治工作站,實現基層生態環境共治。廣西壯族自治區實行鄉鎮“四所合一”,即整合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村鎮規劃建設、環保衛生、安全生產監管等職責,設立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掛綜合行政執法隊牌子,實現鄉鎮“四所合一”機構覆蓋率100%。湖南省著力加強鄉鎮生態環境機構和隊伍建設,全省鄉鎮中,多數設置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以及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鄉鎮、村(社區)承擔生態環境相關工作的人員近6萬人。
三、關于構建互通互聯的生態環境數字化監管平臺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賦能,深化“互聯網+”思維,我部持續深化非現場監管手段運用,著力加強“智慧執法”“數智監管”,推動信息化技術融入日常執法工作。近年來,我部印發了《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明確要求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國家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工作機制,保障國家、省、市污染源監控中心和全國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體系穩定聯網運行。截至目前,全國已完成移動執法系統建設和應用的全覆蓋。同時,引入水質指紋溯源、衛星遙感、熱點網格、走航監測等一體化新技術,使用無人機、走航車、無人船、光譜遙測等便攜式高科技設備,融合排污許可、行政處罰等數據信息,構建“空天地、一體化”環境問題發現機制,實現全國移動執法數據聯網,推動基層執法工作逐步由“人防為主”轉向“技防優先”。目前,江蘇、福建、浙江和山東等多個省份已取得積極成效。
2019年出臺的《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對機構編制權限作了明確規定,鄉鎮(街道)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應由地方結合本地實際研究決定。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指導各地不斷鞏固和深化環保垂改和綜合執法改革成效,壓緊壓實基層生態環境監管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能力。同時,繼續推動生態環境執法數字化、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執法監管體系建設,不斷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效能。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