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潿洲5-3油田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智慧石油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呈報〈潿洲5-3油田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潿洲油田群新建1座井口平臺(WZ5-3 WHPA平臺),布設6個井槽(單筒雙井),先期開發7口生產井、2口注水井和1口注氣井,預留2個井口;新建WZ5-3 WHPA平臺至WZ12-1 WHPC平臺海底混輸管道1條,長度為24公里;新建WZ11-1N WHPA平臺至WZ5-3 WHPA平臺海底電纜1條,長度為5.5公里。同時,對已建WZ12-1 WHPC、WZ12-1 PUQB和WZ11-1N WHPA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WZ12-1 WHPC平臺新增1臺清管器;WZ12-1 PUQB平臺改造原油處理系統及生產水處理系統,新增3臺雙介質過濾器作為備用設備;WZ11-1N WHPA平臺新增1臺35千伏高壓開關柜。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含油量超過1%的水基鉆井液和鉆屑應運回陸地送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產生的生產垃圾、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運回陸地處理,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排海,生產水經處理達標后部分回注、部分排海,排放量不得超過原環評批復總量。船舶產生的各類垃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鉆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鉆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海底管道管理和維護。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交越處懸空。加強海管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強注水和注氣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加強動態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防范地質性溢油風險。
(五)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鉆井液、鉆屑排放及管纜挖溝作業應避開北部灣二長棘鯛長毛對蝦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特別保護期(1月15日至3月1日),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六)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對油田現有溢油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將本項目納入其中,并報生態環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珠江南海局,并視情況及時通報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業、海事部門和廣西海警局。
三、珠江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準的報告書送珠江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5年2月1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2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