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89號議案的答復意見
你委轉來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89號“關于制定空間資源管理法的議案”收悉。經研究,根據我部職責,提出如下答復意見:
正如代表所指出的,目前我國還缺乏國家層面的空間資源管理立法,已頒布的涉及空間規劃的各項法律之間缺乏有機聯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落實用途管制”確立為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構建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以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的空間規劃體系列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目標。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2014年8月,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印發《關于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的通知》,將“多規合一”作為空間規劃體制改革的實質性內容大力推進。本著“統一組織、分頭探索”的模式,四部委研究制定了《關于推動市縣“多規合一”的試點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審定同意后開展試點。2015年底,28個市縣均已完成試點工作,報送了試點成果。
2016年,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系統總結試點經驗和廣泛聽取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發展改革委和我部總結形成了《市縣“多規合一”改革試點總結和建議》(以下簡稱《建議》),聯合上報中央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建議》總結了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工作主要成效,探索了實現“一本規劃”統領整合作用的實施路徑、“一張藍圖”管控約束作用的技術路線、有效保障“多規合一”的體制機制,總結提煉形成了“多規合一”的規程規范。
我們總體贊同代表們的議案,建議盡快啟動空間資源管理立法的前期研究,結合空間規劃改革實踐和初步成果,明確立法方向和立法思路。我部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以上意見,供答復時參考。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規財司 王飛
聯系電話:(010) 6655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