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051號議案的答復意見
你委轉來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051號“關于制定京津冀區域規劃法的議案”收悉。經研究,根據我部職責,提出如下意見:
我部贊同霍兵等代表將京津冀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等內容法制化的建議。近年來,我部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組織領導,建立和完善規劃實施情況年度調度和評估考核機制,切實發揮規劃的指導、引領作用。
就代表們提到的“明確京津冀區域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提高承載能力和服務能力”,我部已組織北京、天津和河北三省市開展京津冀區域環境承載力評價工作,完成了《京津冀區域環境承載力評價研究報告》和《京津冀區域環境承載力試點評價報告》,可為合理確定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產業規模、產業布局、工程建設和編制區域協調發展相關規劃等提供有力支撐。
在京津冀區域城鎮體系規劃方面,我部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0年)提出多條建議,如:引入多樣、高效的生態環境治理和管理模式,在生產、生活空間中采用彈性、友好的分隔方式,從可持續發展、優化布局和提高生活質量的角度統籌考慮并逐步建立環境質量改善與建設用地掛鉤制度等。
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方面,我部組織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辦法》,出臺《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技術指南》,逐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規范體系。在實施方面,我部正在探索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相結合,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相銜接,部門、部內和地方相聯動的調度、評估和考核體系。
我部還積極推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指導和督促規劃編制機構依法開展規劃環評,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在項目環評審批中充分考慮建設項目與規劃環評結論的符合性,切實加強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的協調聯動。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立法機關的統一部署,積極配合做好京津冀區域規劃立法工作。
以上意見,供參考。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規財司 王昕
聯系電話:(010)6655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