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機構的通知
環土壤函〔2017〕287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特派辦、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為進一步加強進口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規范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結合現有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機構的執行情況,現推薦一批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機構,供有關部門(單位)選擇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機構時參考。
附件: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機構名單
環境保護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