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大氣復合污染成因與防治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的通知
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環發〔2004〕138號)有關規定,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向我部報送了《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大氣復合污染成因與防治重點實驗室建設總結報告》。2017年11月,我部對依托你院建設的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大氣復合污染成因與防治重點實驗室進行了驗收。
我部認為,實驗室完成了《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大氣復合污染成因與防治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確定的建設任務。建設期內,圍繞氣溶膠物理化學特征、臭氧污染形成機制、大氣污染來源與控制對策等領域開展研究和平臺建設,開發了區域顆粒物集成源解析技術,建立了顆粒物快速源解析方法,構建了以工段為基礎的精細化清單技術方法,研究成果在區域空氣質量保障中得到應用,有力地支撐了我國城市及區域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工作。實驗室軟硬件設施進一步完善,科研平臺能力得到顯著提升,引進和培養了多名技術骨干,形成了結構合理、穩定高效的科研團隊,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實驗室管理制度及“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有力地支撐了城市及區域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工作,達到了驗收要求。
經研究,我部同意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大氣復合污染成因與防治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
請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圍繞國家環境保護重點任務,進一步集聚人才,加強科研合作,注重科學研究與環境管理的結合,重視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更好地為國家大氣環境管理工作提供支撐。
附件: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托單位
環境保護部
2017年12月25日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各有關直屬單位,各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
附件:
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托單位
重點實驗室名稱 |
實驗室主任 |
依托單位 |
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大氣復合污染成因與防治重點實驗室 |
李莉 |
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