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環評機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36號)的相關要求,經審核,同意中環慧博(北京)國際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等11家機構縮減評價范圍后繼續完成原已承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同意山西新科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環評機構注銷資質后繼續完成原已承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詳見附件)。
附件:可繼續完成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清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8年3月19日
抄送: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廣東省、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