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十一五”環境統計專業報表制度的通知
部機關各有關部門:
為提高專業數據質量和時效,更好地為環境管理服務,根據《環境統計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7號)有關規定和《關于開展2009年環境統計年報工作的通知》(環發〔2009〕155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自2009年1月開始,由各省級環保部門業務處(室)將2009年環境統計專業報表分別上報至部機關各業務司(局)?,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報表內容
2009年繼續實施“十一五”環境統計專業報表制度,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報表文號更新為國統制〔2009〕50號。具體表式詳見《通知》中《環境統計專業報表制度》。《通知》還明確了各部門具體負責的業務報表內容、報送時間、報送方式和聯系人等。請各部門按照有關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如部門負責統計的處(室)或人員有所調整,請及時報總量司備案。
二、資料報送時間
?。ㄒ唬┠陥蟆3h年專規表上報時間為次年3月底前、環年專監1表上報時間為次年1月底前外,各地上報專業年報報表時間均為次年1月20日前。
?。ǘ┘緢?。除環季專監2表上報時間為季后30日內外,各地上報專業季報報表時間均為季后15日內。
為配合國家統計局發布《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工作,保證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請各有關部門及時督促各地上報數據,并進行匯總、審核本部門業務數據,按時將有關匯總資料(含數據庫)報送總量司。
聯系人:總量司統計處 潘文
聯系電話:66556878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統計 專業 通知
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規劃院。